货车超载犹如行走的“定时炸弹”,不仅会对车辆本身带来影响,也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和道路交通环境带来危害。
7月29日1时40分许,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哈尔滨大街查获一辆超载大货车。经称重,该车核载1.5吨,实载7.2吨,超载5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冯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民警还对冯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其对超载货物进行转运。
7月29日9时许,长春市交警支队绿园大队民警在西四环路查获一辆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大货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后才可继续行驶。
长春交警温馨提示:超载货车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只有守法才能确保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