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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我省公开宣判第3批涉疫犯罪案件!

2020-02-20 10:0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按照省委政法委涉疫犯罪案件依法快速办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省政法机关快速侦办、起诉、审理、宣判了一批涉疫犯罪案件,在全社会形成震慑态势,有力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在梅河口、白城、松原先后公开宣判4起6人涉疫刑事案件后,2月18日,辽源、白城、吉林三地又对4起涉疫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酒后驾车强行冲卡,换来有期徒刑8个月

  2月4日,辽源市民陈某权驾车从西安区东苑小区行至仙城小区疫情防控检查点时,拒不配合防疫人员检查,在没有小区通行证的情况下驾车强行冲卡并殴打工作人员。事后查明,陈某权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38mg/100ml,高出司法解释规定的酒驾入罪标准将近1倍。辽源市公安局西安区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8日,西安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某权有期徒刑8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恶意违反防疫规定,领走有期徒刑6个月

  2月8日,大安市民王某男驾车前往联合乡气象站道口附近烧纸,大安市联合派出所民警依照规定对王某男进行劝阻,王某男态度恶劣,并启动车辆将民警撞倒。大安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8日,大安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男有期徒刑6个月。

  见利忘“疫”,判你2年10个月没商量

  疫情防控期间,桦甸市民苏某国利用手机微信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张某等5人人民币29840元。桦甸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2月18日,桦甸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国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无理阻碍执法,瞎“帮忙”把自己帮进了监狱

  1月29日晚,磐石市公安局东宁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前往王某家中调查王某等多人聚众赌博问题,王某邻居赵某英无理阻挠并撕扯民警,将民警手部抓伤。磐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8日,磐石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英有期徒刑7个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陆英豪、贾岩、魏强 图片由省法院供图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