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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注意!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电费缴费信息

2019-04-23 09:5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3日,中国吉林网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征信系统的优化升级问题作出解答。

  看重点

  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

  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正式上线。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征信系统。

  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促进金融交易、降低金融风险、帮助公众节约融资成本、创造融资机会、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新版征信系统无明确上线时间表

  为更好地满足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征信需求,征信中心适时启动了新一轮的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即各界所说的二代征信系统建设工作。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的信用报告没有变化,不是所谓的新版信用报告。

  征信系统尚未采集水电费信息

  据悉,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目的是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为更多的有经济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版一样,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但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

  新版信用报告增加“共同借款”信息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

  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将共同借款信息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真实、准确反映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

  据介绍,征信中心严格遵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征信活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征信中心提醒,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保管好个人信用报告,不随意丢弃信用报告,不要轻易把信用报告提供给其他商业机构;在公共网络查询、保存信用报告后要及时删除。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