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17期)》。信息显示,该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德惠市海泰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汤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汤姆”满口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1.0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