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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通报五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2018-02-24 10:09 |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近日,吉林市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吉林市丰满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郭万宏,丰满区江南乡副乡长孙海晨等2人监管不力造成林地被侵占破坏问题。郭万宏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孙海晨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丰满区江南林场辖区内发生多家采石场违法侵占林地破坏公益林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22日,郭万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海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吉林市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原副局长程志华等9人失职失察导致林地被非法占用问题。时任船营区林业畜牧局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局长程志华失职失察;时任船营区大绥河镇林业站站长郝贵山、廉宪章、吴良骥工作失职、监督不力;时任船营区大绥河镇镇长赵明,时任副镇长滕友才、李立新、雷声、姜吉工作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致使船营区大绥河镇治新村12社林地被长期非法占用。2017年8月31日,程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郝贵山、廉宪章、吴良骥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9月1日,赵明、滕友才、李立新、雷声、姜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舒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庆海等5人落实政策不到位致使扶贫资金拨付迟缓问题。陈庆海、时任舒兰市开原镇镇长毕务坤落实政策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舒兰市发改局副局长兼计划科科长牟国东、舒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桂昌、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宋桂富监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实迟缓,致使舒兰市扶贫资金存在闲置滞留、迟缓拨付问题。2017年9月4日,陈庆海、毕务坤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牟国东、张桂昌、宋桂富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副乡长宋守刚不作为造成国家资金损失问题。宋守刚在负责玉米补贴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责,严重不作为,致使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地局子村在发放玉米资金补贴款过程中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1.93万元。2017年9月11日,宋守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蛟河市漂河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爱民滥用职权致使退耕还林地被违规占用问题。时任蛟河市漂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爱民未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擅自同意富江村违规使用退耕还林地用于富江花海项目;在未经工作组核实、村委会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私自签批减免还林《申请书》并加盖退耕还林办公室公章,致使2.37公顷退耕还林地被违规占用。2017年9月15日,李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璐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