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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引才激励项目开始申报 为长春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个人和中介组织将重奖20万

2018-08-14 10:2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长春市引才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开展长春市引才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建立实施引才激励制度,对为长春市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的个人和中介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据了解,申报受理时间为从即日至10月31日,申报对象为2017年10月27日之后,为长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的个人和中介组织。

  申报引才激励项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要求,申报的个人应具有长春市户籍或在长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全职工作;申报的中介组织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地址应在长春市市域内。引进的人才,应为从长春市市域外引进的、属于《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明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且,申报引才激励项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应在引进人才前,向市人社局进行书面备案。2017年10 月27日至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正式引进的人才,可在报送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备案材料。通知发布之日后引进的人才,未在引进前书面备案的,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此外,引进的人才来长工作,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

  申报流程要求,个人或中介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引才服务协议后,应在人才正式引进前向市人社局进行书面备案,并提供备案材料。个人或中介组织在完成书面备案、符合申报条件后,按公告要求填写《长春市引才激励项目奖励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长春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及奖励金额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长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进行审定,并确定奖励名单和金额。确定后的奖励名单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最终确定的奖励名单送市财政部门备案,长春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励金额拨付到申报引才激励项目的个人和中介组织银行账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