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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长春市将规范企业开发行为 烂尾工程画句号?

2018-12-06 11:0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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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12月4日下午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了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会上,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纯做了相应的介绍。

  背景和意义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备受关注,那么这个办法的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了商品房预售制度,该制度对于盘活房地产市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不过,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也在不断地规范、深化。《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法律法规对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都有明确要求。目前,国内除长春市外的其他30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已有29个城市开展了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吉林省的吉林市、延边州也已开展了该项工作。

  2005年以来,长春市房地产行业驶入快车道,投资额、施工面积、销售面积逐年递增,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但部分开发企业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造成不能按期交房、不能按时办理产权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长春市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于规范企业开发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在实施后,会对长春楼市产生哪些影响?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也找到了答案。

  首先,规范企业开发行为,防范烂尾工程。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能更好地规范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等环节,保证开发企业的后续建设工程如期完工,有效防止资金被随意挪用、过度开发、造成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

  其次,规范企业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是一种违规行为,是房地产监管整治的重点。预售资金监管将使开发企业按照项目的建设情况及资金需要调整销售节奏,使企业加快项目施工形象进度,采取降价促销的方式加快周转,减少捂盘惜售的现象,对平抑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再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增强购房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实施,不仅能促使开发企业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建设,按期为购房人交房,加快办理产权,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还能促使购房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时,不仅要公示《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还要公示监管账户。

  深度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都经历了什么?

  看到这里大家不禁要问了,《细则》出台都经历了什么,从何时开始启动的?

  12月4日下午,中国吉林网还了解到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公布了新修改的《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为了有效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2017年11月份,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着手起草实施细则,对监管账户的设立、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及使用、预售资金监管的解除、违规行为的处理等监管流程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论证。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借鉴了天津、武汉、长沙、沈阳、哈尔滨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结合长春市的实际情况,起草了《细则》的初稿。初稿形成后,征求了省、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还通过网络征求了公众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形成了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

  在制定《细则》过程中,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长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参照了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相关链接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都有啥内容,看点信息全都在下面!

  《细则》分为总则、监管账户的设立、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及使用、预售资金监管的解除、违规行为的处理等5章,共二十条。

  一是明确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定义。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预购房款。 

  二是明确了监管实施时间。预售资金监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明确了监管范围。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未售罄且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均纳入监管范围。

  四是明确了监管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申请降低监管比例,监管比例最高为30%、最低为3%。

  五是明确了资金监管业务的具体流程。资金监管账户按照一个《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设立(含子账户),通过专用POS机等方式将购房款归集进入监管账号。预售项目监管期限自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

  另外,中国吉林网在通报会上还获悉到,该《细则》的具体内容已在长春市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全文公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 文/摄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