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规定!学生在校入读期间 原则上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为您讲解-民生在线 张杰蔷 29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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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长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哪些变化

长春出规定!学生在校入读期间 原则上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19-07-26 15:5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9年7月25日14时许,长春教育局召开了关于《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主持,长春市教育局副巡视员、基础教育处处长张钊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中国吉林网了解,目前,长春市义务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转折点,正在经历由关注硬件向更多关注内涵发展、由关注规模增长向更多关注质量提高、由关注市民“有学上”向更多关注市民“上好学”三个整体性转变,特别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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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省招生政策

  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政策

  张钊处长表示,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入学机会公平,依据国家、省招生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

  为保证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招生工作整体稳定、有序,在认真学习国家、省招生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经过学习考察、专题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长春市教育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发了该《指导意见》。

  中国教育科学院专家组一致认为,《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目标明确,定位清晰。

  据介绍,《指导意见》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等原则进行把握。也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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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年龄和户籍条件才能入学

  关于入学条件,张钊处长介绍,进入小学的必须年满6周岁(截至8月31日),并且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小学。

  进入初中的学生,必须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才可入读城区初中。

  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据了解,入学公办学校可分为划片入学、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入学、空余学位随机派位入学、特殊群体入学等方式。

  根据教育部近几年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可以实行单校划片或者多校划片。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统筹考虑过去学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推进多校划片。

  划片入学需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张钊处长介绍,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考虑到部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没有住房,且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等实际情况,为确保这部分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入学,《指导意见》也对此进行了明确。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张钊处长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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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分两种

  实行九年一贯制招生的学校,小学部与初中部学区一致的,一种是小学部与初中部学区一致的,原则上除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另一种是小学部与初中部学区不一致的,分别按各自学区进行招生。

  进一步明确科学划分学区的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教育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文件明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着力解决热点学校招生问题

  张钊处长表示,针对热点学校生源激增,各城区结合实际,可采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入学,也可采取随机派位或设定条件排序等方式招生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统筹安排。

  空余学位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

  据了解,对口直升入学,可以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

  空余学位随机派位入学,公办学校在招收符合学区内“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外,空余学位可以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特殊群体入学,落实适龄少数民族儿童少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入学工作。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民办学校按“一校一案”原则

  制定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按以往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城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针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按照 “一校一案”原则,由各城区依法依规制定具体招生办法。

  控制校额和班额

  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

  张钊处长介绍,根据《指导意见》规定,要严格执行省颁办学标准控制,原则上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要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

  学生在校入读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小学六年一个学位,初中学校三年一个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个学位。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

  为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招生工作稳定,各城区在制定出台新政策时,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方式进行过渡。

  实施办法出台前已经符合现有招生政策的,仍然按照老办法进行招生。实施办法出台后,按新的招生政策和办法实施,具体情况以各城区出台的实施办法为准。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表示,各城区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区域具体实施办法。涉及学区划分及政策调整时,要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正、公平,加强风险评估,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并做好舆论引导,提前广泛告知。学区确定后,应当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越泓鸣 文/图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