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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圈占停车泊位处罚款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2020-08-06 15:3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最近一段时间,临街商家侵占停车泊位的情况时有发生,8月5日,中国吉林网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占用道路及停车泊位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法实践中,侵占道路或停车泊位的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在道路或停车泊位上堆放物品,如占道堆放物料,在停车泊位上堆放物品,利用桌椅等占车位;二是在道路或停车泊位上占道经营,如摆设摊点、生产加工、维修清洗车辆,甚至开办集市;三是圈占停车泊位,比如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圈占停车泊位。

  针对这三类侵占道路或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对占道堆放和占道经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圈占停车泊位的,依据《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代履行,进行强制拆除,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也提示广大市民不要侵占道路和停车泊位,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停车有序。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