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为您讲解-民生在线 徐慧 3221507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为您讲解-民生在线 徐慧 3221507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在线 > 为您讲解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2020-09-15 09:04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记者祖维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综合考虑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前期已出台政策落实成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着力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城乡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兜牢民生底线,稳住民生“基本盘”。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兜底、衔接、应急”,明确提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质量、适度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失业人员帮扶保障力度。《实施意见》既注重社会救助制度与失业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又注重新的救助政策措施与以往政策措施的衔接,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制度效能和应对能力,强化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的作用和功能。下一步,我省民政部门将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据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配合发改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首次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补贴范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3亿元,救助411.47万人次。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