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转移 常见问题-网上办事大厅 徐慧 2858957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公积金账户转移 常见问题-网上办事大厅 徐慧 2858957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在线 > 网上办事大厅 > 常见问题

公积金账户转移

2019-04-17 15:12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要件:

  (1)系统内转移: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

  (2)异地转移:异地转入的,职工本人办理的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代办的持《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异地转出的,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需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件及办理地点。

  归集业务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申请条件:要件齐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归集业务中单位登记建户、个人开户、个人封存(启封)业务可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分支机构办理;归集业务中的汇(补)缴登记、基数调整、比例调整、单位(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个人转移、单位缓缴业务需在缴存单位建户机构办理。网点分布查询地址:http://www.cczfgjj.gov.cn/wdfb.jhtml。

  办理时间:归集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分-16:00分(中午午休)。

  归集业务咨询电话:0431-12329。

  业务指南提及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www.cczfgjj.gov.cn/bgjc/index.jhtml下载。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