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籍贯
办更条件
1、申报户口时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填错或信息录入错误
2、公民父母双方有一方籍贯是台湾省籍的,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3、因父(或母)离异后与台湾省籍同胞组成新的家庭,其子女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所需要件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2、祖父或父亲籍贯证明
3、《户口簿》
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
2、县(市)、区以上对台办证明
3、《户口簿》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