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长落户
依照《措施》,长春市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由长春市企业接收的外地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无接收单位的外地生源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经教育部门开具《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有接收单位的中专学历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此作为毕业生参加工作、存储档案、评定职称、升学考研、留学出国、办理社会保险和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等的重要依据。
所需材料
毕业证、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两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住地或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