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家属农转非
干部家属从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的户籍政策。
申请条件
一、解决家属"农转非"的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满四十岁,工龄满二十年;
2、获得过市(部)级发明创造、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
3、取得博士、硕士学位;
4、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中型及以上企业领导职务。
二、符合条件干部的"农转非"家属应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
1、配偶;
2、与配偶户口在一处、十八周岁以下在学子女,以及因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未婚子女;
3、因配偶迁移将造成在原居住地无依无靠的父母(不含干部工作地与父母居住地在同一区县的)。
所需要件
1、《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申请表》一式三份;
2、干部本人人事、技术档案;
3、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子女年龄证明;
4、子女所在学校为其开具的在学证明;
5、我局指定市级医院开具的病残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诊断证明和乡政府开具的老人无依无靠证明。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
电话:0431-88907112 0431-88922156 0431-88908082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