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安全行政许可 经营许可-便民词典 徐慧 1995251

报料电话:0431-86736969

生活信息 劳动社保 户籍身份 住房保障 民政服务 卫生计生 教育培训 生活消费 交通出行 经营许可 财务税务 文化体育 权益保护 法律司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在线 > 便民词典 > 经营许可

大型活动安全行政许可

大型活动安全行政许可

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举办的涉及较多人、物的非日常性的活动,其本质的特征在于非日常性。其存在的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是设立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基础。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是行政许可的一种。

涵盖范围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包括: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申请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所需材料

1、承办者合法成立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说明,2个或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提交联合承办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保安公司资质证明及承办单位与保安公司协议书

办理单位:长春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审批大厅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光明路7584号楼

电话:0431-16888777 0431-88925115

中国吉林网微信


扫描

关注

中国吉林网 出品

邮箱:chinajil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