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卫生许可证 卫生计生-便民词典 徐慧 1995393

报料电话:0431-86736969

生活信息 劳动社保 户籍身份 住房保障 民政服务 卫生计生 教育培训 生活消费 交通出行 经营许可 财务税务 文化体育 权益保护 法律司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在线 > 便民词典 > 卫生计生

公共场合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合卫生许可证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两年一复审。

公共场所分类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所需要件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办理单位:长春市政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 3177

电话: 0431-8528021

中国吉林网微信


扫描

关注

中国吉林网 出品

邮箱:chinajil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