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不是有人问自己是不是江西南昌妇科医生陈红,长春的冷女士怎么都不会相信自己的微博照片被别人拿去用了。
“我微博里好几张照片都被她用了,连老公和孩子的照片也被盗用。”冷女士觉得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了,但在网络的世界里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她却一脸茫然。
当事人:陌生人告知才知道照片被盗用
冷女士是从事汽车制造行业的,生活中有爱她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经常在微博里晒个人生活,也能让别人感受到这份幸福。但上周,冷女士的微博上有人联系她,给她发来照片,问照片上是不是她,冷女士看了照片,承认照片是她本人。对方又问她“是不是江西南昌妇科医生陈红”。对方告诉冷女士,她的微博里的照片被江西南昌妇科医生陈红盗用了,而上一周,有多个人问她同样的问题。
冷女士觉得有必要查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按照微博网友提供的微信账号加了叫陈红的那个人,在她的微信里,我看到有好几张我的照片都被她用了,甚至还有我老公和孩子的照片。我的生活照片所配的文字有一部分也被她摘用了,连她的头像用的也是我照片。”冷女士说,她在微博里进行了查找,发现陈红是她微博里的“僵尸粉”,从未有过互动。冷女士说,她觉得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她在微博里做了声明,在微信中进行了举报。
告知人:微信上买药被骗发现照片有问题
5月30日,记者联系到冷女士的一位微博网友郭女士,她是告知冷女士真情的其中一位。郭女士是河北人,她说自己有妇科病,在微博推送里加的陈红的微信,并从陈红那里买了5800元的药物。
“我在网上查这些药,才80多元,后来我要退货,陈红不给退,最后把我给拉黑了。”郭女士说,她觉得微信上这位江西南昌妇科医生陈红是一个骗子。郭女士发现陈红微信里的照片有点问题,“有一次她上传了一张照片,上面带水印,显示的是一个微博账号,后来又上传了同样的照片,水印没了。我按照照片上的水印联系到了照片上的人,告诉了她这件事。”郭女士说,她这样做是不希望再有人被陈红所骗。而她觉得之所以陈红选择了冷女士的照片,是因为冷女士的生活照整体给人一种知性、可信的感觉,符合陈红的定位。
记者核实
对方承认使用他人微博照片
冷女士提供了陈红微信上使用的她的照片,以及自己微博里的所发的这些照片,记者进行了比对,陈红微信里所发的照片确实与冷女士微博里的照片存在相同之处,部分文字有极为相似之处。按照冷女士提供的微信号,记者加上了陈红的微信,看到了部分冷女士的照片,但陈红微信的头像已经不是冷女士的照片了。从其所发的微信内容看,主要推销妇科药物和保健品。
记者在陈红所放的一张冷女士的照片下面留了言,询问这张照片是否是其本人,并在微信对话中询问她是否是妇科医生,但均未得到回复。
记者又加了陈红的另一个微信号,并未得到通过。按照冷女士提供的陈红的另一个微信号上留的电话,记者拨了过去,电话显示是江西南昌的,但对方没有接听。
过了不久,对方把电话回了过来。对于使用冷女士微博照片的情况对方没有否认,她说,是在网上随便翻的照片,并没有告知冷女士。对于随便使用别人照片的做法,对方也表示做法不对。
记者询问她是江西南昌什么医院的妇科医生,对方没有回答。对于如何处理使用冷女士照片的情况,对方表示会与冷女士联系处理。而对于郭女士所说的买药被骗一事,对方表示会联系处理。
■双方说法
“觉得照片形象不错就放上了”
记者:你是陈红吗。
陈红:是。
记者:长春一位女士微博照片您用了。
陈红:我们现在已经没再用了,全部删掉了。
记者:你还是你们?你们是一个团队吗?
陈红:……因为当时在网上翻到了,觉得形象还不错,就放上了。
记者:你认识长春的这位女士吗,你们是网友还是什么关系呢?
陈红:……
记者:你通知本人了吗?
陈红:没有。
记者:你们这样做不对吧,侵犯别人肖像权了。
陈红:啊……对。
记者:她本身的情况跟你们推广的内容有什么联系吗?
陈红:没有。
记者:你们现在与她本人取得沟通了吗?
陈红:我们接下来会处理的。
冷女士:希望对方公开道歉
5月30日下午,记者再查看陈红的微信时,微信上的内容已经没有显示了。
5月30日16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冷女士,她表示,陈红没有与她取得联系。
5月31日,陈红依然没有联系冷女士。“我查了一下陈红以前发的朋友圈里,头像还是用我照片。”冷女士说,到5月31日,她的举报还没有得到回复,“我希望陈红能就这件事进行公开道歉,在微博、微信中,或者在媒体上都可以。”
律师说法
微信或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了解到,如果涉及到网上卖枪支、假药、毒品等犯罪行为的,在公安部门管理范围,但网络中使用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不在公安部门管理范围内,可找法院来处理。
记者咨询了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严军,他说,商家在进行销售产品过程中盗用他人的肖像进行牟利,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构成侵犯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盗用人给其他消费者造成损失,盗用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对于微信的管理者已经被告知有人假冒他人肖像进行销售,虽然微信没有进行收费,但作为一个经营管理的平台有义务制止这样侵权的行为,否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介绍,肖像权被侵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使用的照片有暗示、诱导等因素,可构成欺诈,是否有涉及到诈骗,可由公安机关来确认。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朱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