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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共区域内私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属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动用铲车、切割工具清理

2016-04-2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执法人员拆除地桩、地锁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李志明 文/摄 4月20日,长春市交警支队朝阳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容环卫局等多个部门,对市区内多条主要街路的地桩、地锁等障碍物进行了集中清理,据介绍,道路边石以上至建筑红线之间为公共区域,在公共区域内私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阻止市民停车并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的,属于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87654321进行举报。

清理违规地桩、地锁  

20日9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长春市民康路与三道街交会处,在某小区附近的一块空地上,地面上联排竖立着10多根形状相同的地桩,而一旁则是被挡住了一半的消防通道。

“这是比较典型的私自设立的地桩,都是被水泥封住的,很难取下。”执法人员说。随后,执法人员取来了专业工具对其进行了拆割。

在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一家银行门前摆着近10个石墩,体型较大,执法人员使用小型的铲车先将石墩放倒,在与地面人员合作,合力将石墩运到清障车上。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还先后对西安大路康平街和解放大路亚泰大街等位置的违规地桩、地锁进行了清理。 

定期检查 防止“再生”

“长春市整治交通秩序大会战是长期任务,在12月20日第一阶段才能基本结束,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对于清理后有可能会‘反弹’的情况,也会再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在后期的统一规划上会相应设置一些规范的交通设施。”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副大队长钱忠革介绍说,同时也呼吁广大单位和个人尽快自行拆除非法设施。

钱忠革说,按照长春市整治交通秩序大会战的要求,交警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影响交通的地锁等障碍物进行清理,今天清理的西安大路,是朝阳区创建文明街路的主要街路,执法人员对道路边石以上至建筑红线之间为公共区域内影响车辆停放的非法设施进行处理,效果不错,不少商家都很配合,部分商家不配合的,会根据之前发布的通告内容进行宣传。

“目前公共停车位少,不少单位利用设施圈地成私有‘停车场’,清理后可以方便更多人利用,最终达到停车有序停车规范。”钱忠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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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根据《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长春市政府决定对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及长期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并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凡在长春市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需要遵守本通告。

道路边石以上至建筑红线之间为公共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石墩或者其他障碍物组织机动车停放和妨碍行人通行,不得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长期停放车辆。

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其设置的地桩、地锁和其他障碍物。

逾期未拆除的,由长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依法拆除,并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长期占用道路或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的车辆逾期未挪移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拖曳和处罚。

对阻扰、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由长春市建委会同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 张杰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