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盒上标注“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摄影 石天蛟
日常生活中,“医药箱”是每个家庭的标配。可对于常用药的保存条件,普通市民却并不注意,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常温避光即可。其实,药品的保存是有严格规范的,能否规范保存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药效及其毒副作用,如果保存不当,即使药品在保质期内,也仍然会失效。
发现:
有些药品要在20℃以下保存
临近5月,天气依然忽冷忽热,感冒了自己在家用点药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常事。前不久,市民朱先生在给感冒的妻子找药时发现,自家药箱里的药物除了有保质期之外,还有明确的保存条件,很多药品说明上写的是要存放在“阴凉避光处”,而有些药物甚至写着20℃以下保存。
“我们家的室温一般是在20℃以上,冬天供暖时能达到25℃-26℃,夏天最热的时候可能要接近28℃,药品都是自然存放在药箱里的,保存温度肯定与室温相同,也就是说我们家里的很多药物都是超过20℃保存的。”朱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向本报热线求助,“我问了身边很多朋友,家里保存常用药品的情况都类似。有朋友说我太‘较真儿’,但我觉得这事关系着千家万户,吃的东西尤其是药品还真就得较这个真儿。我现在就想知道这些没在规定温度下保存的药物还能不能吃,吃了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另外,一些药品写着阴凉、避光处保存,避光比较好理解,那阴凉是多少摄氏度呢?普通老百姓家里的药到底该咋保存?”
走访:
药店里药品也很难实现正确保存
记者在就此事的调查中发现,很少有市民能像朱先生这样对药品的保存条件“较真儿”,毕竟自家的药箱还是比较小的,药品的种类也不是很多,明确标注需要在20℃以下保存的更是少数。但我们身边也有大量药品聚集的地方,那就是街边的药店和医院的药房。
多数药店的店员对药品的保存方法还是能简单说出一些的,尤其是需要低温保存的特殊药物,在有一定规模的药店里一般都会放在冰柜里保存,店员在销售过程中也会提示消费者买回去之后要放在冰箱里,或者有些药物开盖后要放在冰箱里冷藏。
但对于哪些药品需要在20℃以下保存,药店的店员则大多数比较“迷糊”。在新疆街上的一家药店里,店员表示:“大多数药品都是常温避光保存,一般我们店里的温度都不会过低或过高,冬天虽然有暖气,但因为大门敞开,室内温度也不会高于20℃。夏天店里有空调,温度也不会超过30℃。”在位于金川街上的几家药店,店员的回答也不明确,“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都会按规定储藏,其它的药品基本都是常温避光保存,具体常温是多少摄氏度,阴凉是多少摄氏度,倒是没有研究过,只要不是极端温度就可以吧?”
记者还走访了我市几家医院的药房,药剂科的医护人员表示,医院的药房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其中就包括保存药品的环境条件和处理方法,一般在给患者付药时也会对保存条件特殊的药物进行提示,但对于记者转述的朱先生的提问,几家医院的药房工作人员也都没给出正面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