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吉大一院CT等降价调整 您最关心-民生在线 徐慧 234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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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家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吉大一院CT等降价调整

2017-03-01 14:24 | 来源: 长春晚报

  为持续深化医改,让百姓在医疗卫生领域享受更多实惠和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国卫体改函【2015】259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8日零时起启动部属、省属等31家公立医院改革。

  2月28日上午,记者走访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了解到,该院零时后已全面按照实行药品零加成后的价格收费。

  好消息“震动”朋友圈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重要举措……”2月28日,随着这样一条信息在朋友圈传播,大家再次看到药品改革的力度,也更加感受到药品改革将给市民就医看病带来的实惠。

  当日上午,记者联系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贯彻执行上级医改要求,经2月22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七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医改过程中,由该院物价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信息中心、药学部、医保办、体检中心、收款处、住院处)配合物价调整工作。

  吉大一院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在2月27日晚间加班暂停全院系统,配合物价调整工作,信息切换时间段为2月27日23时30分至2月28日0时30分。在此期间就诊的急诊病人采取手工收费处理;门诊预约挂号提前缴费或提前开单预约病人的,挂号费以缴挂号费当天价格为准,收费以开单价格为准,退费按缴费价格执行。对于住院病人的收费则按执行时价格为准,如:临床2月27日为患者开单核磁,医技科室2月28日执行,价格以2月28日新价格为准。

  对于在院的、有长期医嘱患者,医生在2月27日护士执行医嘱前,将长期医嘱停止时间设置到2月27日23时,在2月28日0时30分后医生再为患者重新开立长期医嘱,以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享受到药品降价惠民政策。

  自2月28日零时起,该院药品实行零加成,部分检查项目(CT、核磁、超声、化验类项目)进行降价调整,部分项目价格(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及部分诊疗治疗类)进行增价调整。

  除吉大一院外,其他一些医院也做出了相应调整。记者在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挂号处看到,收费窗口张贴着明显通知,“2017年2月28日部分挂号费调整如下:普通号13元(含就诊卡5元)、副教授号17元(含就诊卡5元)、教授号23元(含就诊卡5元)”。看着上面的通知,一位前来复诊的患者告诉记者,除去就诊卡的5元钱,普通号为8元,而在这天之前,普通号则是6元钱。相比之下,挂号费用上调了2元。

  2月28日零时起 31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随后,记者查询《长春市公立医院(部属、省属等)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正式文件通知看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国卫体改函【2015】259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月28日零时起启动部属、省属等31家公立医院的改革。

  2月26日长春市发改委、长春市财政厅、长春市卫计委、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文号为长发改收费联【2017】51号的《长春市公立医院(部属、省属等)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中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等服务项目价格。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方式上要求,部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9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10%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来弥补。

  在优化项目价格结构上,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提高手术类、普通护理类、普通中西医诊查类、普通床位费、治疗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超声、检验类项目价格;优化项目组合诊查费分设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 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住院诊查费。设立便民门诊,方便群众就医。

  对逐级转诊的患者医疗服务价格适当下浮,促进分级诊疗;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加收10%;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证患者个人负担不增加;血液透析、血透监测等涉及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服务项目不作调整。其中,之前省物价局制定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仍按照原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按90%额度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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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80%额度作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吉林省肿瘤医院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吉林省前卫医院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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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晚报记者 于慧

责任编辑: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