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郭美佳 15日,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各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高中阶段学校7月16日—8月14日,共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可提前一周左右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6日—8月21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1-2次登校活动,时间自行确定。
学校放假前须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暑期要重点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小学生正确选择游泳方式、防野浴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的校外安全监护主体责任。
暑假期间,积极发挥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开展读书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并探索将学生志愿者的活动时间和次数列入德育评价内容。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
长春市教育局明确,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坚决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暑期我市将持续开展治理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张杰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