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长春网友在网上流传的很多所谓的“无证驾驶”行为已经被交管部门定性为谣言。但尽管如此,相应的违法行为还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记者从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几种相关的谣言及相应解答。
这些“无证驾驶”都是谣言
谣言1:忘带驾照就是无证驾驶。
网上曾传开车过程中,没有随身携带驾照,被交警抽查后,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对于这种忘记带驾驶证的情况,交警会按照“没带证”处理,不会判定为“无证驾驶”。交警也不会拘留车主,只会暂时扣车,等车主带驾照去交通队取车。
谣言2:驾驶证上标注准驾车型,如C1、B1等。若C1的驾驶证驾驶了A或B的准驾车型,则被视为无证驾驶。
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也不属于无证驾驶,而是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同样不会被交警拘留,但是会被记上12分。
谣言3: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不足一年未注销,这个时候驾驶车辆也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不会注销驾驶证,驾驶员只需要在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换领新的驾驶证,就能延续驾驶证的有效期。在换领新驾驶证之前开车上路,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队这种情况的处罚是只罚款,不记分。
谣言4:驾驶证被注销(超过有效期一年但未去换新驾驶证的)时驾驶车辆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关于“驾驶证注销”的规定,驾驶证到期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有效期满却不换新证超过一年,则驾驶证被注销;因以上情形被注销驾驶证不超过两年时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则可以恢复驾驶证正常使用。因此,若某人在驾驶证注销期间开车,同样不属于无证驾驶,也不会被拘留,但是要承担的相应罚款处理。
这些行为才是“无证驾驶”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3.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无证驾驶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驾驶证,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是这样
1.行政处罚。
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处200元—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
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的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的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马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