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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解读:蓝黄橙红是咋回事儿

2017-11-22 15:40 | 来源: 吉林日报

  原标题:关注重污染天气❶蓝黄橙红是咋回事儿——重污染天气预警解读

  10月19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启动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公主岭市要在当日12时前,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按照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努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每到冬季,我省重污染天气频发,“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等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会不时出现,给我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带来影响。

  以11月19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为例,重污染天气蓝、黄、橙、红色预警及对应的响应措施是如何研判并确定实施的呢?又是如何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呢?

  依据

  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有《预案》

  2017年11月1日,我省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成立。这个由环境监测、气象研究、科研高校等不同领域的12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将参与我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是按照《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的作用而组建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省早在2014年1月就印发了《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017年5月,我省颁布了修订后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包含了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与会商、预警、应急响应、督导检查、信息上报、应急保障、附则九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预案》明确规定,我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科学预警、及时响应,明确责任、强化落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省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由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筹领导指挥,各地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省按照污染区域,统筹实施预警和响应。

  与2014年发布的《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降低了启动条件,增加了预警和响应级别,由原来的三级预警增加为四级预警,由原来的两级响应增加为四级响应,同时加强了响应措施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更加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流程

  重污染天气预警如何发布

  记者在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是由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共同完成的。环保和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当重污染天气来临时,环保和气象部门将根据我省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预测。

  当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便将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等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及时报送省应急指挥部,随后再由省应急指挥部推送到各地。

  随着百姓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我省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监测与会商更加重视,在《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中,“监测与会商”的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板块出现,使我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与会商机制更加完善。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省不仅加密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的频次,必要时还将组织专家参与会商,以确保及时准确地为百姓提供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我省《预案》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全省预警两个层级。其中,城市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全省预警分为2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由相关地区政府组织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启动市级预案;达到全省预警条件时,由省应急指挥部发布全省预警信息,启动省级预案。

  应对

  应急响应分等级

  重污染天气的出现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是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累积及不利扩散条件共同作用导致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城市交通汽车尾气的排放、工厂废气的肆意排放、农作物秸秆的燃烧,垃圾、荒草的焚烧,都是造成重污染天气的罪魁祸首。因此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就要有针对性地根据污染的程度、预警的级别展开不同力度的应急响应措施。

  据了解,我省的应急响应分为4个等级,与城市重污染天气4个等级一一对应。即由低到高分为IV级应急响应、I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与I级应急响应,分别与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以及红色预警相对应。

  《预案》要求应急响应要与预警同步启动,即发布预警的同时,要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而应急响应的内容则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中,公众防护措施包含对百姓户外活动及防护措施的建议;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含倡导绿色出行、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要求;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则包含机动车限行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方作业,企业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禁止露天焚烧等。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是在III级应急响应以上的级别才实施的。”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当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黄色以上的级别才可以启动机动车限行、企业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等措施,而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响应的强制性措施也将更加严格、更加具体。

  按照《预案》要求,我省应急响应措施倡议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停止散煤燃烧。“预警和应急响应不是万能的,只是一些临时措施,希望对持续污染的空气环境有一定的遏制或改善。”省环境研究院的研究人员解释说,预警和应急响应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

  相关链接

  预警下的强制性减排措施

  以长春市为例,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4级,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

  发布蓝色预警时并无强制性减排措施,黄、橙、红色预警则将采取相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黄色预警时,一是限产停产措施。按照限产、停产和错峰生产的管控清单,建成区内水泥企业停产,其他区域水泥企业生产负荷降低30%;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10%,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二是扬尘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混凝土搅拌站和沙浆搅拌站停止原料运输。道路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三是机动车减排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全天或白天禁止通行。加强全市范围内黄标车禁行的检查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辆。四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源检查频次,要求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车辆的维修保养,超标排放车辆禁止上路。加强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的执法检查。开展对冒黑烟等尾气超标车辆的路检路查。五是秸秆禁烧等其他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加大露天焚烧秸秆、树枝树叶及其他废弃物的查处力度。

  橙色预警时,一是限产停产措施。按照限产、停产和错峰生产的管控清单,建成区内水泥企业停产,其他区域水泥企业生产负荷降低50%;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15%,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二是机动车限行措施。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内机动车尾号禁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车辆。三是交通运力保障措施。实施公共交通运力橙色预警保障方案,增加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发车频次,延长收发车时间。四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责令未安装或未正常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造成超标排放的大中型餐饮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停业整治;责令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造成超标排放的加油站停业整治。

  红色预警时,一是限产停产措施。按照限产、停产和错峰生产的管控清单,所有水泥企业全部停产;在保证供暖达标情况下,热电联产企业生产负荷降低20%,供热企业落实调峰、错峰、适当调整生产负荷等减排措施;其他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二是机动车限行措施。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驶必要保留外的全部公务车辆。三是交通运力保障措施。实施公共交通运力红色预警保障方案,增加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发车频次,延长收发车时间。四是扬尘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停止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五是其他措施。城市建成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条件下,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记者刘姗姗 实习生 张佳琦 马兴群 余洪霞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