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已有商贷住房正在还款想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条件 常见问题-网上办事大厅 张杰蔷 2815976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个人已有商贷住房正在还款想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条件 常见问题-网上办事大厅 张杰蔷 281597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在线 > 网上办事大厅 > 常见问题

个人已有商贷住房正在还款想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条件

2019-02-12 14:57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留言内容:
  本人名下已有一套商贷住房,正在还款中还想购买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如果可以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多少;可以和父母做共同借款人么,共同借款人名下没有公积金可以么?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购房需个人公积金账户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以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名下有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的,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您的描述,一方符合贷款条件,可计算单人账户余额及缴存基数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现在没有父母和子女组合贷业务。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合计)月工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基数为准)的50%。具体的贷款额度需以贷款经办中心业务人员综合审核核算后确定。 
  长春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购买存量住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