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指南 常见问题-网上办事大厅 徐慧 285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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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指南

2019-04-16 09:43 |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提前部分还款

  (一)条件:

  1、借款职工须已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以上;

  2、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的,每次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单次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3万元。

  4、借款职工不可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与现金组合进行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可用各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组合进行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提前部分还款的,需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少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高于3万元)。

  (二)用现金还款所需要件: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还款卡(折);

  2、配偶代办的,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卡(折);

  3、离婚后房屋归配偶所有的,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卡(折)。

  (三)用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还款所需要件: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用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双方同时到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系统中有共同借款人信息,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系统中没有共同借款人信息,双方同时到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离婚后房屋归共同借款人所有的,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须知:

  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芳草街1177号)进行相关业务办理(铁路分中心贷款职工到铁路分中心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及以上相关要件。

  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审批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每月扣款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扣款日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已通过审批并办理完毕柜面还款的职工,需在当日下午3点前到中心三楼会计处进行入账处理。如因职工未及时返回进行入账处理而造成当日业务未办理完毕的,需重新审批并计算应还利息。

  (3)持现金或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储蓄卡的还款职工可在中心办公楼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理跨行还款。

  二、提前全部结清

  (一)条件:

  借款职工须已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以上;

  (二)现金还款所需要件:

  1、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还款卡(折);

  2、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银行还款卡(折);

  3、离婚后房屋归配偶所有的,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款卡(折);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借款合同原件,银行还款卡(折)。

  (三)用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还款所需要件:

  1、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2、用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双方同时到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

  3、离婚后房屋归共同借款人所有的,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分割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须知:

  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关业务办理(铁路分中心贷款职工到铁路分中心办理)。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公证书原件(需留存)及以上相关要件。

  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审批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每月扣款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扣款日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已通过审批并办理完毕柜面还款的职工,需在当日下午3点前到中心会计处进行入账处理。如因职工未及时返回进行入账处理而造成当日业务未办理完毕的,需重新审批并计算应还利息。

  (3)持现金或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储蓄卡的还款职工可在中心办公楼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理跨行还款。

  政策依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公积金管字〔2014〕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17〕3号)。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