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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提示:科学饮食消费

2018-02-13 09:52 |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为保障春节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选择有资质的销售单位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注意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特别是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晰。选购散装食品时,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标签,标签是否标注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熟食店。

  消费者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固定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更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合法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应有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不同类别食物应根据其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储藏方式。绿叶蔬菜可用软纸包后放入保鲜袋冷藏,一般应在3天内吃完;柑橘类和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不宜冷藏;草莓、蓝莓、葡萄等浆果宜冷藏,最好24小时内食用完;生肉和鱼如当天不能全部食用,建议按烹调需要分割后放入保鲜袋冷冻保存;馒头、烧饼、面包等熟制主食冷藏超过两天的应分装密封冷冻保存。

  外出就餐要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建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优秀(大笑)和良好(微笑)的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生吃淡水鱼。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或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到正规医院就医,并尽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留存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编辑: 徐慧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